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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胞证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09 16:04:17

  1992年5月启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旅行的重要身份证件。台胞证号码由证件持有人终身号、签发次数、签发机关代码3部分组成,证件号码前8位阿拉伯数字为证件持有人终身号,后2位为签发证件的次数,括号内的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为签发机关代码;自2006年6月起,福建、江苏和上海省、市公安机关签发的5年有效台胞证,取消了签发机关代码;自2008年9月25日起,台胞证号码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以方便台湾居民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以及从事金融、投资注册、购置物业等活动。目前,台湾居民持现有的台胞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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