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服务指南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5-09-09 15:46:37

信息来源: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1、提交填写规范、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两张(48×33mm,白色背景,深色上衣,非打印或翻拍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证件原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等交流活动的,还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相关批件原件,或经省级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批件复印件);

  5、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免交),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一份,A4规格。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