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虞之世,市地属扬越(一说扬粤)。
夏、商时,市地属荆州之域。
西周时称鄂,为鄂侯领地。
夷王七年(公元前887年),楚王熊渠(子爵)攻杨粤至鄂(今鄂州、大冶),封其中子熊红为鄂王,市地为楚国鄂王辖地。春秋战国属楚、秦。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8年),分南郡竟陵以东及江南置江夏郡,从此鄂县南移属江夏,江夏郡统有鄂、下雉等14县,市地在鄂县境内。
三国时期,蜀汉章武元年、魏黄初二年(221年),孙权自公安迁都于鄂(今鄂州),改鄂为武昌,并割鄂之南建阳新县,以武昌、下雉、阳新、柴桑、沙羡、浔阳六县为武昌郡,市地在武昌郡之武昌(今鄂州)、阳新两县之间的下雉县境内。
魏黄初四年(223年),孙权将郡治迁至夏口(今汉口)。又改武昌郡为江夏郡,市地在江夏郡之武昌、阳新县境内。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江夏郡为武昌郡,以武昌、柴桑、鄂县、阳新、沙羡、沙阳、高陵等七县属地。市地在武昌、鄂县、阳新三县境内。不久,武昌与鄂县合并,仍为武昌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年)江州由豫州移至武昌。至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年),始移浔阳。安帝义熙八年(412年),下雉县并入阳新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南朝宋孝建元年(589年),改阳新为富川,不久又改富川为永兴,市地在武昌、永兴两县境内。梁置西陵县于此,后废。
唐代市地在鄂州武昌、永兴两县境内。唐末,南方九国兴起,市地在吴国境内。唐哀帝天佑二年(905午),吴王杨行密将永兴县和武昌划出一块地盘置青山场院,进行大规模采矿、开炉冶炼。市地在吴国鄂州境内。
五代十国时市地在鄂州武昌县、永兴县境内,梁唐时属吴、晋、汉、后周北宋初时局南唐。
宋乾德五年(967年),南唐始建大冶县。从此,自宋至民国市地隶属兴国路、兴国州、武昌府、湖北省大冶县。
民国十六年(1927年),大冶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民国十九年(1930年)成立大冶县苏维埃政府,先后隶属于湖北省鄂东革命委员会、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鄂东办事处,湘鄂赣省鄂东南苏维埃政府。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国民政府在省、县之间设立湖北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市地属湖北省第二专署大冶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改属第一专署。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大冶沦陷,日军在大冶建立伪政权,盗称“中华民国湖北省大冶县政府”,并在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建置“石黄示范区”,国民党大冶县政府则流亡至毛铺等地。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五师14旅,在大冶、阳新、鄂城等地先后建立大鄂政务委员会、鄂大政务委员会、阳大政务委员会,统属于鄂南政务委员会领导。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国民党大冶县政府接管,复置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隶属大冶县辖。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将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合并为石黄镇,隶属于大冶县。
1949年5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石黄镇。
1949年5月15日,大冶解放。
1949年6月12日,“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石灰窑工业特区特派员办事处”成立。不久经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湖北大冶特区办事处”,直属中原临时人民政府领导。6月9日,成立大冶县人民政府。9月29日,划石黄镇、铁麓等乡成立“湖北省大冶工矿特区人民政府”。
1950年6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民政特字第104号文,向中南军政委员会请求,将石黄工矿区改组为市,定名“黄石市”。
1950年8月21日,湖北省辖黄石市正式成立。
1952年6月,大冶县划归黄冈专署管辖。
1959年1月26日,大冶县从黄冈地区划出,改属黄石市;同年12月,撤销大冶县建制,并入黄石市。
1962年6月1日,恢复大冶县建制,仍属黄石市。
1979年,黄石正式设立黄石港、石灰窑、下陆、铁山4个县级市辖区。
1992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4年4月28日,大冶撤县建市,定名大冶市。
1995年1月1日,大冶正式建市。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阳新县从咸宁地区划归黄石市。
1999年,建立黄石高新产业开发区、花湖开发区、团城山开发区。
2002年,整顿开发区,正式建立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厅级)。
2010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3年5月,阳新县所辖的大王镇、太子镇和金海煤炭开发区,两镇一区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托管。
主办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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