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文〔2016〕22号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切实做好跨地区、跨部门(以下简称双跨)团组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原则
1.严格实行双跨团组计划指标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由各单位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下年度拟参加双跨团组的因公赴台计划报市台办,由市台办在指标总量控制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全市参加双跨团组人员指标,并报经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双跨计划指标内严格审核各相关单位参团任务。没有申报计划的单位,市台办原则上将不受理其参加双跨团组因公赴台申请。
2.严格实行双跨团组经费预算管控。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经费审核,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三公经费管理要求,结合赴台计划确定年度赴台经费预算总额,并在总额内严格审核各单位参加双跨团组因公赴台经费指标,强化预算管控。
3.严格实行双跨团组预审制度。在办理赴台任务审批手续前,由参团人员所在单位填写《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赴台预审表》(附表,以下简称《预审表》),经市台办和市财政局签署预审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
三、预审流程
(一)参团单位向市台办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参团单位赴台请示
2.组团单位通知
3.台方邀请函
4.在台活动行程表
5.台邀请方背景资料
6.赴台人员名单
7.《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8.《赴台人员报名审批表》
9.《黄石市党政干部因公赴台经费先行审核表》
10.《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赴台预审表》
(二)市台办根据全市年度赴台计划指标(主要是双跨团组计划指标)使用情况、该单位年度赴台计划申报情况以及参团赴台的必要性等,签署预审意见。
(三)市财政部门根据全市年度赴台经费预算总额使用情况及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签署预审意见。
(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签署意见。
(五)市财政部门根据市领导意见,在《黄石市党政干部因公赴台经费先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六)市台办按照相关文件正式启动因公临时赴台任务审批程序。
本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赴台预审表
中共黄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黄石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日
2016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赴台预 审 表
编号:
参团人员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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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跨”团组组团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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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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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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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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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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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停留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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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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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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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人员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单位及职务 |
最近一次因公出访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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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台办预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预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常务副市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双跨团组系指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部门和单位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主办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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