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委书记马旭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对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深入学习领会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对标看齐,遵照落实。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已对16家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和有价值线索,强化了巡察成果运用,基本实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整改、促进发展的综合效果。
目前,市委已经制定《黄石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谋划本届任期内五年规划,确保实现巡察“全覆盖”。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巡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充实力量、强化监管,教育引导巡察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黄石日报]
主办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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