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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7-10-19 14:49:31
   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8条反馈意见)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38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

  二、整改目标

  长江湖北境内支流断面水质逐步改善,到2020年,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较2013年上升2.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较2013年下降4.8个百分点。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黄石境内长江支流仅有1支(阳新县富水),据2013年-2016年黄石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富水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不存在“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现象。

  2、全面推进河长制,出台了《黄石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黄石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黄石市河长制河湖库名录,制定了黄石市河长制考核办法,明确了2017年-2020年黄石市市级河湖库工作目标任务清单,为江河湖库按时间节点达到水质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黄石港区磁湖东路2号(邮箱:174495180@QQ.com)或致电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周政敏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2017年10月19日

  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68条反馈意见)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68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特别是要珍惜湖北优良的水资源名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整改目标

  以保护水环境、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为目标,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合理利用,切实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通过全面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许可制度,确保了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达标率“三条红线”六项指标皆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2、顺利完成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管委会)2017年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考核;在2016年度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黄石港区磁湖东路2号(邮箱:174495180@QQ.com)或致电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周政敏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2017年10月19日

[来源: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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