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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27 15:41:19

  1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旭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光辉先后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关于设立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的决定(草案);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以及大会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等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书面审议了侦查监督工作和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马旭明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厉行法治,要坚持立法引领,加强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加强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生态监督实效;凝聚工作合力,严守发展底线和生态红线,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要加强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以评议促进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跟踪督办,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要精心组织筹备,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准备、严明纪律,确保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斌、吴长军、曹和家、祝红梅,秘书长赵重迎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战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侯娜)

主办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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