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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12 14:26:25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促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台湾青年人才来德阳创新创业,根据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七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德阳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18周岁至45周岁的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合资中台资比例应占50%以上)等形式来德阳创新创业或参加实训。主要鼓励文化创意、医药食品、教育培训、电子商务、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台湾创业青年在我市创业。

    二、对来德阳创新创业的台湾青年,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同等享受我市出台的各类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同等享受科研经费、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支持政策。

    三、对来我市各类创业园(孵化器)创新创业的台湾青年,可与本地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园(孵化器)的各类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对来我市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众创活动的台湾青年,经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分别给予10-60万元人民币、3-10万元人民币、2000元-10万元人民币奖补。

    四、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为入驻园区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和创业青年提供3年免房租和免物管费的优惠政策。

    五、对入驻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的青年创业项目,经我市有关部门认定,可领取每户2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20万元人民币。

    六、对入驻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给予创业融资支持。一是台湾青年可申请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启动贷款,创业启动贷款由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无偿担保,并在3年内由财政按照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二是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可申请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3年3-10万元人民币的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三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德阳市境内金融机构申请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发放此类贷款,可享受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贴政策);四是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五是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的,可优先推荐申请德阳市阳光天使投资基金。

    七、对入驻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并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前5年由受益地财政按照企业对当地实际贡献进行补贴。

    八、对入驻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其台湾籍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凡是已在我市缴交社保的,按照实际缴交社保期限,给予每月600元人民币的住房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九、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由市政府台办、团市委成立园区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资源的机构进行运营,园区管理办公室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管理。政府为园区提供已装修配套的物理空间,对园区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启动运营经费。政府有关部门从园区正式运营次年起对园区运营绩效逐年进行考核,园区保持8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吸引16人以上台湾创业青年入园,由市政府每年给予园区30万元人民币的奖补;保持10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吸引30人以上台湾创业青年入园,由市政府每年给予园区50万元人民币的奖补。

    十、台湾在校博士、硕士(本科)生来德阳市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参加实训的,根据参加实训时间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的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

    十一、本意见由市政府台办、团市委负责解释。

    十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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