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检察院发布消息,我市首例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的项某涉嫌贪污案,由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该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以来,黄石市首例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被告人项某于2010年至2017年担任黄石某高校研究生学院辅导员期间,利用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岗位补助发放等职务便利,采取虚造申报奖(助)学金发放表、虚增奖(助)学金发放人员名单、虚增学生劳务费发放人员名单、假冒领导签名审批等方式,骗取公款共计180余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
今年1月18日,西塞山区监察委员会对项某立案,并于次日决定留置。根据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2月7日,西塞山区检察院应监察委员会邀请提前介入调查,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掌握案情,对收集和固定核心证据进行了有效引导,并就案件管辖、证据收集、法律适用、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提出详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期间,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多次与两级监察委员会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对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协作配合、相互监督达成共识,确保了首例案件的规范受理和有效操作。
2月13日,该案调查终结,依法移送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事前提前介入,已掌握案件事实、证据,经讯问项某,该院于受案当日依法对项某贪污案立案受理,同时决定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并及时告知项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审查账证资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法律文书。审查中发现,因该案涉案资金数额大、笔数多、证人多,部分证据未到位,为依法从快办结此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的同时及时与监委调查人员沟通,指导调查人员根据项某供述和相关书证证实的资金流向,查找证人,通过内查外调,辗转多地取证,及时补充完善了证据,确保了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快审快诉的效果。
此案的高质高效办结,为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对接案件作出了有益探索。(石勇)
来源:黄石日报
主办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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