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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川台70条” 四川39个省直部门(单位)公布联系窗口

发布时间:2018-10-30 09:59:33
  为切实落实《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川台70条”),并做好相关条款内容的政策解释等工作,“川台70条”所涉的39个四川省直部门(单位)10月29日公布联络方式。

  四川省于9月3日发布实施“川台70条”。这70条具体措施主要涉及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扩大川台经贸合作,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共有31条具体措施;第二部分是推进川台人文交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共有39条具体措施。(四川省台办)

落实“川台70条”部门(单位)联络员名单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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