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12月14日,四川省台办和省发改委共同召开落实《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川台70条”)联络员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5个省直单位联络员出席会议。四川省台办副主任张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川台70条”9月3日发布后,省政府明确了39个省直单位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积极贯彻落实。会上,各联络员分别介绍了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探讨了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并就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提出建议。据介绍,“川台70条”发布以来,已新增台资企业40户,5个涉台项目纳入2019年我省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7家台资企业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5名台胞在川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有2名通过考试,在川部分电子信息企业已享受高新技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纳入全省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量政策实施范围。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申报四川省“千人计划”等专项计划,鼓励台资环保企业入驻金堂、武胜等四大环保产业园区,加强对台资企业用地保障和纳税服务等政策落地工作积极推进。“川台70条”的出台让广大台胞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张军表示,“川台70条”出台以来,相关省直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通力合作,各单位联络员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川台70条”各项措施,进一步宣传和优化了四川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在广大台胞中引起了良好反响,激发广大台胞到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新热情。
张军强调,落实好“川台70条”非一日之功,需长抓不懈。要把落实“川台70条”作为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扩大宣传、强化影响;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政策如何兑现、程序如何简化、服务质量如何提高等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落细落实措施,各部门联络员要当好本部门的形象代言人,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在宣传贯彻“川台70条”过程中,当好广大台胞台商的宣传员、接待员、引导员和协调员;要不断探索创新,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梳理有关政策工作流程,提高政策落实精度,推动川台人文交流、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四川省台办)
(省台办副主任张军讲话)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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