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需要修改的文字:
1、“锦江微型元件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1.5平方公里,现已建成面积300亩”改为“锦江微型元件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1.5平方公里,现已建成面积500亩”。
2、“目前,入园企业13家,在建企业2家,总投资达1.6亿元”改为“目前,入园企业近20家,在建企业2家,总投资达3亿元”。
3、“至2006年6月,聚集于锦江的微型元件生产企业达54家,拥有固定资产超亿元,已形成超亿元的生产能力”改为“至2008年12月,聚集于锦江的微型元件生产企业达66家,拥有固定资产近2亿元”。
鹰潭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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