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5月31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梅率队深入通川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民宗外侨委、市委统战部(市台办)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清云河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四川中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实地调研、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实施办法”的基本情况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台资企业意见建议。
李梅指出,近年来达州市深入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一法一实施办法”,通过广泛宣传、落实惠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涉台服务等措施,有力维护和保障了台商台企合法权益,成效显著。她强调,各级涉台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落实好“一法一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惠台措施,切实维护台商台企的合法权益,为台商到达州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环境。(达州市台办)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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