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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6-08 08:26:16

  5月30日,四川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阿刘时布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夹江县台资企业天福观光茶园有限公司和乐山安佑山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乐山市台办、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县台办等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从台资企业享受支持政策、权益保障、服务待遇等方面详细了解“一法一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台企负责人意见建议。

  阿刘时布对夹江县扎实推进“一法一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台资企业是促进夹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希望台资企业在依法依规经营的前提下不断开拓创新,取得更大发展。他强调,夹江县要发挥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及川台文旅交流合作示范基地优势,努力开创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服务台商台企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工作理念,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力争使夹江成为新一轮台商投资的首选地。(乐山市台办、夹江县台办)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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