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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赴宜宾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6-08 08:28:48

  5月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侨委及港澳台工委主任朱新华率执法检查组赴宜宾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在宜宾昌鑫科技有限公司实地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宜宾昌鑫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卓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爱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实地检查台胞投资认定、台胞投资支持政策、台胞投资权益保护机制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台胞对下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爱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地检查

  检查组指出,开展“一法一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实际行动,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要监督项目。宜宾市要深刻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在引导台胞资本投入、加强台胞营商基础设施建设、向台胞台企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依法进行探索创新。

  检查组强调,宜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台胞投资环境,找准“一法一实施办法”在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解决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要充分保证“一法一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待遇、权益在宜宾落地落实,进一步夯实宜宾与台湾深入融合发展的法治基础。

  宜宾市委副书记、市长廖文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朝平,副市长李劲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兴中,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台办主任黄洁等分段陪同检查。(宜宾市台办)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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