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在线记者 吴晓铃
千年盐都自贡留下了大量和盐有关的文物,其中包括了大量会馆、祠堂等古代建筑。如何留存这些镌刻了历史记忆、雕梁画栋的文化遗产?近日,自贡印发《自贡市文物建筑修缮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发掘和用好自贡历史文化资源,持续推进全市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31处亟待保护修缮的文物建筑将在3年内得到保护修缮。
《方案》要求对自贡全市古建进行依法保护、坚持修旧如旧以及活化利用。其中修旧如旧将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修缮原则,坚持“最小干预”,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并保存原来的文物形制、文物结构、建筑材料和工艺技术。在此之前,自贡相关单位已全面摸排了全市文物建筑,遴选 31 处亟待保护修缮的文物建筑,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8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 处,文物保护点及历史建筑4 处。三年的修缮进度分别为2024 年实施富台山炎帝宫、自流井川主庙等 10 处,2025年实施涵院、天禄堂等 8 处,2026 年实施茶马古道—漆树乐善坊、胡氏民居等文物建筑修缮保护项目 13 处。
此次文物古建的修缮和活化利用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方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按相关规定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或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以综合利用古建筑等文物,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