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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消费维权八个典型案例|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8 09:38:02

湖南日报3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治)酒店虚拟一个价格后再“打折”,电影院单方面随意宣布“不能退票”,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管理费”,教育培训机构承诺考试不过关退款却中途变卦……今天,长沙发布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8个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营造全社会关心消费维权建设、参与消费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2023年4月26日,网络监测线索显示,某平台商家以划线价的形式开展优惠活动,涉嫌通过虚假折价、减价、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利用旅游旺季虚假打折、哄抬价格,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9845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4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12315举报单,反映长沙某影业有限公司无退票渠道。电影放映服务提供者在没有与用户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拟定用户协议格式和内容,限制消费者退换票的权利,损害消费者权益。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后,依法作出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6日,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反映黄花镇某烟酒店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仓库及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销售假冒白酒,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湘江新区商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某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管理费。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其服务大厅《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标明“装修管理服务费0.03元/天/平方米”。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6054.16元,并处罚款4144.87元。

2023年12月14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反映其在“某自营旗舰店”购买的“西梅膳食纤维果冻”,服用后出现腹泻情况,怀疑该店所售产品含有双丙酚汀。调查证实后,该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市民吴先生在某教育公司购买了4万元考试课程服务。吴先生表示培训方承诺考试包过,未通过可退款。后来吴先生考试未过,提出退款要求,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培训方同意退款。

2023年,长沙经开区某车企重组,期间出现供应商断供、合作商撤店、资金链冻结等情况,影响辐射全国60余万名消费者。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车企投诉数据异常增长后,约谈企业高层,研究部署保障车辆售后、回应消费者诉求的措施及计划。此后,经市场监管部门不断督促,当年9月,该企业就售后事宜完成工作调整,基本保障了大部分消费者需求。

2023年7月30日,消费者孙女士向长沙县黄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求助,称其在某工业园内定制一批货值2.5万元的窗帘,收到成品后发现尺寸不对,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工作人员积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款1.8万元。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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