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4月9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法治问题为目标,出台司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为全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服务保障。目前,“十项举措”已全面铺开。
“去年以来,四川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为全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服务保障,但仍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需加强、法治护航发展的供给能力还需提升等问题和不足。”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十项举措”出炉,将作为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力求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具体而言,“十项举措”紧扣司法行政职能,从合法性审查、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专题普法、商会调解、外来投资企业权益保障、小微企业法律帮扶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其中,为有效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十项举措”提出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法治督察,常态化收集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不优等方面问题线索。
针对企业、园区,四川将打造园区(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衔接联动机制,综合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园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同时,实施小微企业法律帮扶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优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优先指派援助律师,常态化开展省市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提高法律援助质效,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十项举措”提出,将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在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园区等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探索对涉市场主体争议“容缺受理”,对涉市场主体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简案速办”,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监督,引导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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