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在线记者 蒋君芳
12月10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崇州市委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崇州市制定出台《崇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对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及以下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给予消费券补贴;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以上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5%给予消费券补贴。
在鼓励购买新房外,崇州还制定了“以旧换新”购房支持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及以下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1.5%给予消费券补贴;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0㎡以上的,每套按购房合同总价款2%给予消费券补贴。
同时,针对影响城市功能提升、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危旧房屋,以栋为单位,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思维、商业逻辑原则,与房屋业主以“等价置换”方式实施城市更新。
鼓励小区业主购买本小区地下车位,每新增购买1套(个),给予2000元消费券补贴。本措施实施期间,凡在商务部门组织的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商家购买新车的,所购车位额外给予1000元/套(个)消费券补贴。
对符合《崇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条件且全职在崇州企业工作的I、Ⅱ、Ш、IV、V类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新购买崇州市域内自住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套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助。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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