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四川资讯

公益诉讼成果落地 巴中千余农户获赠农资化肥

发布时间:2025-03-12 16:16:18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3月10日,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一场意义非凡的农资化肥赠送仪式在此举行。之所以意义非凡,是因为现场赠送的13万余元农资化肥,来源于一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惩罚性赔偿金。

去年3月,在巴中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省消委会”)代表不特定的农村消费者,就孙、刘二被告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行为,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经开庭审理,双方达成“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调解协议。考虑到涉事企业充分认识错误且生产经营困难,经协商,赔偿金先“退一”,即退还欺诈销售所得价款,“赔三”即3倍惩罚性赔偿金从第二年起分三年偿还。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携手指导企业合规经营,目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如何使用这笔赔偿金?省消委会积极探索,与巴中市检察院、市消委会共同研究并形成《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会议纪要》。根据纪要,二被告退还的违法所得用于支付申报消费者购买不合格肥料的货款,不足部分由惩罚性赔偿金补足。而剩余赔偿金则用于购买农资赠送受侵害集中区域的农村家庭困难消费者。此前,经向社会公告征集并审核,符合退赔资格的216名受害农户已全部获赔。

此次赠送选择了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恩阳区上八庙镇来凤村、平昌县苟溪村、南江县云顶镇景坪村等四个村的千余农户作为赠送对象。其中,东山村229户各获赠3包复合肥,共计687包,17.1吨。来凤村、苟溪村、景坪村的农户也分别获赠不同数量的复合肥,四个村总计赠送1877包,46.9吨,价值约13万元。赠送的复合肥来自涉事企业,经扶持后生产经营正常且产品质量有保障。本着护企助企理念,省消委会以出厂价并包运输的方式采购,价格为2800元/吨,共计13万余元。该费用由三部分组成,即第一年退赔金余额29817.5元、今年的赔偿金73142.5元,差额28430元由被告申请用2026年的赔偿款提前折抵。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