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5月27日举行的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宜宾三江新区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通过立法为新区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对解决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宜宾三江新区管委会主任陈永生作说明时表示。
宜宾三江新区是四川首个省级新区。自2020年2月设立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印发了《宜宾三江新区总体方案》,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五年多来,宜宾三江新区的发展势头越发强劲,2024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22亿元到2024年迈上600亿元新台阶,对宜宾市经济增长贡献度不断提升,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据陈永生介绍,此次立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考量:明确法律地位,通过条例立法赋予三江新区管委会法律主体地位和行政管理职权,打通制度瓶颈,促进依法行政。明晰职能职责,通过条例立法明晰三江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坚定发展方向,通过条例立法进一步确定三江新区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主要举措,将发展规划上升为立法规范,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激发发展潜力,通过条例立法在政策法规范围内拟明确省级层面支持三江新区发展事项,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形成发展经验,通过条例立法推动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
条例草案共十章53条,具体有哪些亮点?一起来看看。
完善管理体制 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条例草案明确省政府加强对三江新区建设发展的领导,支持三江新区探索改革、先行先试;规定三江新区管委会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宜宾市管理;明确三江新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行政管理主体资格;规定省政府、宜宾市政府根据三江新区发展需要,依法赋予管委会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突出规划引领 构建集约高效的开发保护格局
条例草案明确三江新区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省和宜宾市确定的发展规划与功能定位;规定三江新区相关规划的编制主体、报批程序和相关要求;支持建立健全三江新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促进科技创新 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条例草案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布局建设,打造科技创新体集群;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科技创新合作,实现创新资源共创共享。
推动产业发展 扩大开放合作
条例草案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在资金、配套设施、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引育等方面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发挥宜宾综合保税区、宜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优化服务保障 创新社会治理
条例草案立足三江新区生态本底,加强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保护,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事业发展,构建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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