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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颁布五周年 民事检察如何守护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5-05-30 16:21:20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2025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

当天,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开放日活动,通报了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并推介一批案例。这些案例中,小到31元的欠薪追讨,大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让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义务真正落到实处。

民事检察,做什么?

从办案入手,维护合法民事权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民事检察职能主要是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支持起诉等。

简单来说,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错误,以及对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或者自身起诉能力较弱,难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从当天推介的案例中,我们也能看到检察机关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努力——

小杨花了4万元在成都某医美公司做了隆鼻手术,约定的“进口膨体”却变成了“国产膨体”。小杨将医美公司诉至法庭,请求按照4万元的服务价格进行消费欺诈三倍惩罚性赔偿。法院却认为医疗美容服务已经实施,仅支持按照膨体的6500元的三倍进行赔偿。

小杨不服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膨体是该项医美服务中必须使用的一种医美材料,小杨接受的各项服务之间具有不可分割性。据此,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按照整体医美服务价格而非存在欺诈部分的材料价格判令医美公司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纠正之前的错误判决,同时也为类似案件惩罚性赔偿范围的认定提供参考。

在古蔺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中,119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动报酬共计50余万元,其中最小的一笔仅为31元。在接到农民工们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古蔺县检察院在支持起诉的同时引导和解,充分考虑村民诉求和某合作社存在的经营困难,对119份工资进行分类统计,提出小额短期支付、大额分期支付两种还款方式,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民事检察,怎么做?

技术借力、发动群众,提升监督质效

民事案件线索纷繁复杂,检察机关如何在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精准发现监督线索,及时跟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川省检察机关尝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在当天的开放日活动上,沐川县检察院和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分别演示了两个民事数字检察模型。前者主要针对劳动争议领域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进行筛查,运用大数据筛查异常诉讼、异常参保,精准锁定虚假诉讼线索;后者则依托大数据分析资金异动、税费缴纳及工商信息等,深度挖掘企业隐匿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除了检察机关发现线索之外,检察机关也依赖于人民群众主动申请监督。正如参加开放日活动的人民监督员所说:“民法典不仅是裁判规则,也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底气。”

因此,人民群众在发现自身民事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主动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有以下渠道——

一是现场申请,前往四川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提交申请材料;

二是信函邮寄,寄送申请材料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控告申诉信访检察部/信访办公室;

三是网上信访,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或通过“四川检察”微信公众号导航栏“服务平台-网上信访”跳转进入),选择民事申诉,提交申请材料。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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