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四川资讯

《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防范射钉器材非法改制改装枪支

发布时间:2025-06-25 18:02:07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条例》聚焦公共安全领域,采取“小快灵”思路,坚持“小切口”立法,抓住“防范射钉器材非法改制改装枪支”这一关键问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紧扣生产、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规范管理,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这是记者从6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苏家春介绍,射钉器材作为建筑装修常用工具,在川内生产、流通和使用十分广泛。近年来,国内各地因火药动力射钉器非法改制、改装枪支引发的暴力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四川作为全国射钉器材的主要生产和集散地,庞大的产销量背后,存在社会保有量大、流通环节失管等问题,而现行管理政策面临国家层面监管依据不足、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乏力、管理现状与产品风险严重不匹配等短板。因此,《条例》聚焦公共安全这一具体关键问题,以“小切口”力求“大突破”,旨在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管理难题,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条例》有哪些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和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熊意进行了介绍。

消减隐患促进发展。《条例》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指导思想,一方面,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角度,鼓励、支持技术创新,引导、促使企业提升改进产品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向更符合公共安全要求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消减公共安全隐患,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条例》立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强化多元化解、法治宣传,注重规范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达到综合治理、源头防范的目的。

推动多元协同防范。《条例》明确了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经信等部门职责,完善了部门协同监管条款;明确了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参与行业治理;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射钉器材安全社会监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现全环节、全过程协同防范。

科技赋能高效服务。《条例》规定通过公安机关信息平台登记上传射钉器材流向信息,一方面达到更加方便企业使用的效果,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更加高效保障。另一方面,更好地保障了数据安全,流向登记信息只由公安机关掌握,避免了信息泄露风险。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