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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铭切瓜丨被判死刑后,怎么执行可以自己选么?

发布时间:2025-07-03 16:55:21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已经对故意杀人犯李某某执行了枪决。

新闻发出后,有观众问小铭,“不是已经实行注射死刑了吗?怎么还有枪决?”,也有观众想了解死刑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选择死刑执行方式?

今年,小铭就来和大家聊聊死刑执行这个严肃的话题。死刑是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1979年,作为执行死刑的唯一法定方式,枪决被正式写入刑法。1997年,新刑事诉讼法补充加入注射作为死刑方式之一。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首次采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

在此之后至今,两种死刑执行方式在我国均有使用,同时也有部分省市宣布废止枪决,全面改为注射死刑。例如,2009年,辽宁高院宣布,该省全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在实践中,死刑具体采用哪种执行方式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于注射执行需要专门的执行场所、经过专业培训的法医团队以及特定的药物保障,一些资源条件不完备的地区仍然会采用枪决执行死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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