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在线记者 唐子晴
近日,有游客在巴朗山熊猫王国之巅路边采花被工作人员制止,视频引发网友讨论。
所采的花到底是不是国家保护植物?记者向当地警方证实得知,经过调查,该游客采摘的并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但针对乱采乱摘的问题,会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护管理和宣传。
俗话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但在山间游玩,被花草吸引,总有游客随手摘下两朵。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件时常发生。就在不久前北京一女子孙某去门头沟野山游玩时,在山崖上采摘了一株花并带回家培养,还拍照在网上发布炫耀。民警调查发现,孙某采摘的这株花叫槭叶铁线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随后,孙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此,警方提醒: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森林资源中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为美景而来,不要用不文明行为破坏名花之美,欣赏花草就该让它自由生长。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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