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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买卖股票有赚有亏,怎样缴税?

发布时间:2025-08-06 10:10:37

四川在线记者 卢薇

近日,部分网友反馈收到税务机关关于境外所得申报的提醒,特别是涉及股票交易“有赚有亏”的情况,很多人产生疑问:境外炒股到底要不要交税?怎么交?怎么计算?

事实上,对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征税,是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通行做法。对于境外股票交易属于财产转让,我国按次计征,简单来讲,就是转让一次股票,就需要按照当次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蔡栋梁介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在境外直接交易股票获得的收益,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与A股等境内二级市场交易暂免征税不同,境外炒股没有类似免税政策。因此,只要有盈利,就应依法在次年办理年度申报并缴税。

但考虑到实际操作中,境外股票交易往往频繁,盈亏交错,如果对每一笔都单独计算、分别纳税,操作上非常复杂,税负也可能偏高。对此,我国税务机关目前允许纳税人将同一纳税年度内的所有境外股票交易盈利与亏损相互抵扣,以“净额”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

“这一做法在当前税制框架下是相对合理且人性化的安排。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跨年度的亏损暂时不能结转到下一年抵扣。”蔡栋梁教授举例说明:比如,某投资者在2024年通过港股账户交易多只股票,A股票赚了40万元、B股票亏了25万元、C股票亏了5万元,全年合计净赚10万元,那他应在2025年3月到6月之间进行年度申报,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2万元个税;但如果2024年全年是亏损,比如港股交易合计亏了5万元,那这一年就无需缴税,更无需退税。不过,这个亏损也不能留到下一年继续抵税。

目前,我国已参加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CRS),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发的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利用CRS可以获取居民个人境外金融账户相关数据,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税务部门能够精准发现居民是否存在少报境外收入的行为。今年以来,湖北、山东、上海、浙江等多地税务部门均发布了对取得境外所得未依法申报个税的纳税人开展风险应对的案例。

“随着CRS机制的不断推进,税务机关已经具备获取居民境外账户和交易信息的能力。也就是说,境外投资的‘隐秘性’正在降低,税务合规已成为全球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议个人投资者尽早建立交易台账,清楚记录每笔买卖的成本、收入与盈亏,按时申报、依法纳税,既是法律责任,也是规避未来风险的必要保障。”蔡栋梁教授建议。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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