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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了新变化,企业是“出题人”“答题人”也是“阅卷人”

发布时间:2025-08-21 17:55:38

四川在线记者 段玉清

为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提升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8月20日,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修订并印发《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成都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根据成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由成都市科技局组织和立项,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在一定期限内由法人单位承担和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成果转化活动、科技服务活动及其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活动。

记者发现,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从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组织、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各阶段更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在成都科技计划项目全周期过程中,企业是‘出题人’‘答题人’也是‘阅卷人’。”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首先体现在坚持企业出题与政府定题的联动上。

为确保项目既贴近企业“技术痛点”,又契合成都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在前期项目指南编制阶段,成都市科技局会同相关产业(行业)部门梳理并确定拟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面向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或社会发布科技需求征集通知。“之后,成都市科技局会同相关产业(⾏业)部门、需求提出代表企业(单位)、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科技需求进⾏梳理,经充分论证咨询后,形成前期项目指南。”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还体现在项目组织阶段,企业的“答题人”权益上。

《管理办法》赋予企业对所申报项目的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和项目资金分配权,并规定“以科技成果产品化、工程化、产业化为⽬标任务的项⽬,原则上应采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方式组织实施”。“这进一步保障了企业‘答题人’的权益。”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指南申报时长不少于15个工作日”也充分保证了企业具有充足的“答题”时间。

在项目评审和验收阶段,《管理办法》突出企业“阅卷人”地位。

对遵循市场化评价标准、符合政策性兑现的项目,企业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后,经履行审核等程序后直接予以立项支持,不开展项目评审。采取“揭榜挂帅”组织的项目,需求企业作为用户代表,深度参与项目评审论证和验收标价,同时验收评价要求在真实应用场景中实施,确保攻关成果能切实解决真实需求。

此外,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管理办法》还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下放管理事权、减轻事务性负担、减免客观原因导致失败的责任,让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可以无忧上阵、全身心投入科研攻关。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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