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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一老一小”健康保障 四川健康新规十月施行

发布时间:2025-08-28 22:43:29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备受关注的《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有哪些亮点?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8月2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四川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例如,慢性病已成为全省居民主要死亡原因,吸烟、过量饮酒、缺乏运动、膳食不合理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以及肥胖、近视等问题日益突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系统性针对性不强等,有必要制定一部符合四川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较为原则的规定加以细化,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凝练,同时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条例》有哪些亮点?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作了介绍。

《条例》注重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加强领导,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架构;鼓励支持社会广泛参与。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是《条例》一大亮点。《条例》明确将健康教育纳入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相关规划,明确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明确每年四月为健康四川活动月,集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康信息发布与监测机制,向社会公众提供科学、准确、权威的健康信息,重视引导个人树立和践行主动健康理念,践行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健康心理、良好睡眠等健康生活方式。《条例》还注重推动城乡卫生环境共治,将卫生环境改善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工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建设。

《条例》特别注重强化“一老一小”健康保障,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增加对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包括规定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等。

“《条例》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将我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的成功经验、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法治保障。”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表示。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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