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责,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用户安全义务,加强了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在8月2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委员柴铁锋说。
据介绍,《条例》共8章70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用气管理、设施保护、事故预防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健全了燃气管理体制,规范燃气工程施工建设市场,明确了燃气设施保护责任。
规范燃气经营服务,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条例》建立燃气管理部门协调机制,解决行政区划周边区域农村集中居住点供气难题;明确燃气销售价格确定、调整的程序,规范城镇和农村燃气安装工程收费行为;明确燃气企业开展燃气供应、设施安全检查和用气设施、用气场所安全指导服务等义务。同时,规定了管道燃气计量装置、计量收费及对计量准确度、收费偏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明确因燃气计量装置故障等导致燃气费偏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燃气用户的原则处理;明确建立燃气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叶长春表示,作为省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将指导各级燃气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效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统筹燃气行业“十五五”规划,将农村地区纳入“十五五”重大基础建设规划,有序推进乡镇燃气设施建设;将联合标准化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燃气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地方标准,确保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用户端器具质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对供用气合同条款内容进行规范;将出台燃气经营许可办法和修订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制定特许经营评价方案,探索推进燃气安全评定等。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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