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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提前15小时起飞,航空公司该不该赔偿?律师这么说

发布时间:2025-09-30 17:22:35

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综合媒体报道

日前,原本计划9月26日乘坐龙江航空由哈尔滨飞往呼伦贝尔海拉尔的LT4391航班周女士因航空公司调整起飞时间,不得不改签。

“经历过航班延误,但提前15个小时起飞的事情却很少听说。”不少网友在看到周女士的遭遇报道后,感觉“不可思议”。

据媒体报道,周女士原计划乘坐9月26日龙江航空由哈尔滨飞往呼伦贝尔海拉尔的LT4391航班,原定起飞时间为9月26日21点55分。然而,记者在相关平台查询发现,当日该航班计划起飞时间确实从9月26日21点55分调整至6点10分,实际起飞时间为26日早上6点24分,比周女士计划出行时间提前了15个多小时。

9月27日,龙江航空客服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因为航班计划调整起飞时间。9月18日通知航班改时间,9月26日正式执行,一直到10月25日都是这样的,之前曾给乘客的预留手机号发过调整通知。之后进入下一个航季,暂时还不确定后续调整计划”。

飞常准显示,从9月27日到10月3日,该航班的计划时间由21:55—23:10变更为06:10—07:40。记者在相关订票平台查询发现,由龙江航空执飞的该条航线,显示从哈尔滨太平机场起飞的时间为6:10。

周女士认为,遇到这种调整起飞时间,自己又是在调整通知出来之前订票,航空公司是否该有赔偿政策?龙江航空客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没有赔偿政策,可全额退票或免费改签其他日期的同一个航班。”

“根据不同航季进行调整航线和起飞时间是正常的,”多个航空公司在被记者问及类似情况时均表示,“一般对于调整起飞时间,会根据乘客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乘客可选择退票或免费改签。”

“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其实质就是客运运输。”重庆市百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冠律师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2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此次变更属于航空公司自行调整,航空公司也于多日前通过短信形式通知乘客,并告知乘客可以全额退票或免费改签其他日期。”程冠分析,结合民法典规定,航空公司的行为不该被过多指责。

“但若因龙江公司变更航班信息导致乘客相应损失的,龙江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对此,程冠也提醒乘客,应当积极收集自身已经实际产生损失的证据。如确实因其变更起飞时间,导致提前预订的酒店无法入住,但相关费用已经支付,给自身造成了损失。“有类似情况的,乘客可以凭借实际损失的证据,积极向航空公司主张损失赔偿,航空公司也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程冠说。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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