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9月28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四川省开发区条例(草案)》提请一审。受省政府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昕作了条例草案的说明。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发展,坚持把开发区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据介绍,1997年,我省《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法治护航下,我省开发区已成为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区域协同发展的主阵地、全面开放合作的主平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全省开发区数量已增至145家,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面临新情况、新挑战,现行《条例》已不能满足当前开发区规范建设以及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
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和附则7章,共45条。“对照国、省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条例草案在健全基础管理制度、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功能定位、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人财物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转化为法规条文。”杨昕表示。
聚焦短板,破解制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是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针对统筹规划不足、设立调整不规范的问题,明确省、市(州)、开发区三级规划内容及要求,规范开发区设立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和优化机制。针对职能定位不清、权责不匹配的问题,明确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定位,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同时,条例草案还结合我省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的目标,设置科技创新专章。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规定统筹开发区产业布局、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彰显了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的特色优势。
会上,《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同步提请审议。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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