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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医保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扩大个账共济范围丨直击政策吹风会①

发布时间:2025-10-16 16:56:20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魏冯 

10月16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媒体提问。

近年来,四川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病有所医,在推进“健康四川”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在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方面,还存在缺乏针对医保连续参保人员的激励政策,对居民医保脱保、断保行为缺乏约束措施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参保的工作机制,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基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在发布会上用“放”“扩”“提”“奖”“便”几个关键字,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具体特点和内容——

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2024年全省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较上年分别减少10.9万、4万人,连续3年负增长,为积极适应人口流动性和应对人口负增长,“实施意见”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学生儿童可在常住地或就读地参保,大学生可按学制参保趸缴医保费。通过消除参保政策限制,促进全民参保。

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共济对象上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费用上从支付居民医保费扩展到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自付医药费用。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全省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为每次4000元,激励总额最多可达到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额度也是每次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和基金零报销奖励额度可以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通过数字赋能,持续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化水平。深化医保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在全面推广医保码应用基础上,持续优化“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一码付”等医保结算方式,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通过广泛运用新技术,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群众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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