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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成都出台新政为成果转化再“加速”

发布时间:2025-11-21 18:45:23

四川在线记者 段玉清

进一步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难题,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等4部门印发《成都市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下称《操作指引》),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的“零门槛使用+延期付费”转化机制,为成果转化再“加速”。

《操作指引》适用于成都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创新中心及天府实验室等科研单位。《操作指南》中5章17条内容,从科技成果筛选和披露、构建转化实施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激励保障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保驾护航。

在科技成果筛选和披露方面,《操作指南》规定,高校院所与成果完成人(团队)主动梳理、筛选适合“先使用后付费”方式的科技成果,鼓励通过本单位成果库或四川省科创通等公共平台发布成果信息(包括成果简介、应用场景、适用“先使用后付费”意向、付费方式等);还可通过举办或参加“科创天府·智汇蓉城”等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活动,向中小微企业推送成果信息。

构建“零门槛使用+延期付费”的转化实施机制。《操作指引》鼓励中小微企业在未支付许可费的前提下,即可获得职务科技成果的实施许可;提出可按照免费试用1年后付费、按销售提成、利润分成、达到特定生产规模后付费等多种方式约定付费。

构建“保险担保+尽职免责+信用监管”的风险防控机制。《操作指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先使用后付费”专属保险产品,支持担保公司提供配套担保服务,分担成果转化的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

构建“双向补贴+金融支持+服务支撑”的激励保障机制。根据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政策,对成果许可方和成果使用方实行双向补贴。强化金融与服务支撑体系,符合条件的转化项目可优先获得成都市未来产业天使投资基金、“先投后股”资金及各类成果转化基金支持。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项目对接、谈判及过程管理。

来源:四川在线

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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