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正式批准洛阳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科技部批复认为,《洛阳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战略定位明确,目标路径清晰,基本符合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指南的要求,同意洛阳高新区按照该方案启动并开展创新型园区建设工作。
据介绍,科技部于2007年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重大举措,要求有条件的国家级高新区尽快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以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为主线更好履行国家意志,推动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为此,洛阳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共同制定了《洛阳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和《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规划方案》,并于2009年11月顺利通过科技部论证。
方案显示,洛阳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园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区域研发总投入占销售收入5%以上,财政科技拨款占区域财支出6%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园区内企业总数50%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下的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占当年新注册企业数60%以上;力争培育1家产值100亿元级的高科技企业,或有2家以上超过50亿元级的高科技企业,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例达到15%左右,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累计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140家,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45家,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45家,风险投资总额达到8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以上,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占区域营业总收入30%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区域销售总收入60%以上,区域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0.25吨标准煤;全区每万名就业人口理工类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不低于2500名,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的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20件,各类上市企业50家以上,园区净利润占营业总收入超过8%。
另悉,此前科技部已批准郑州、天津、苏州、广州等15家国家高新区启动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目前,洛阳高新区正在按照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启动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
来源:中国洛阳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