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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建设的意见》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2-12-26 12:52:54

  牡丹茶、牡丹精油、牡丹书画、牡丹瓷……这些独具特色的牡丹产品或工艺品,是咱洛阳人引以为荣的宝贝。但不少来洛的游客,临走时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买。

  2012年12月25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支持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明年牡丹文化节前,我市将开设牡丹特产专营店(柜),集中销售牡丹系列产品。

  【计划】

  冲出洛阳,走向全国

  《意见》提出,明年春节前,我市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在城市区筹建1个牡丹特产专卖中心店(旗舰店)、3到5个牡丹特产连锁店(形象店)及若干个连锁销售专柜,明年3月底前开始营业;2013年,将参照“七彩云南”的经营模式,按景区标准打造我市的牡丹系列产品特营中心。

  同时,我市计划在省内其他城市开设牡丹特产连锁店3家到5家,此后将经营网点进一步向全国主要城市辐射,争取到2015年使牡丹特产专营店成为省级知名品牌。

  【开设】

  经营面积有规定

  牡丹特产专卖场将采取中心店(旗舰店)、连锁店(形象店)、连锁销售专柜3种形式进行运作。其中,中心店(旗舰店)的经营面积不能低于2000平方米,连锁店(形象店)的经营面积不能低于150平方米,连锁销售专柜的经营面积不能低于30平方米。连锁销售专柜内,主营的牡丹产品不能少于其经营的产品品种的60%。

  此次建设牡丹特产专卖场,我市计划由企业先自由申报,此后由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公开评审,通过后由政府部门进行命名和授牌。目前,市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已开始接受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今起即可联系、咨询。

  【经营】

  主打四大类牡丹产品

  洛阳的地方名优特产很多,哪些才有资格进入专卖场?

  《意见》提出,牡丹特产专卖场将主打四大系列的牡丹产品:一是牡丹深加工产品,如牡丹茶、牡丹籽油、牡丹食品、牡丹保健品、牡丹化妆品、牡丹饮品、牡丹精油、牡丹添加剂、牡丹空气净化剂等;二是牡丹文化产品,如牡丹书画、牡丹艺术品(摄影集、邮册等)、牡丹服饰以及含有牡丹元素的办公用品等;三是牡丹工艺品,如三彩牡丹、牡丹瓷、牡丹绣、牡丹石、牡丹器具、牡丹纪念品等;四是能充分展现河洛文化、牡丹文化、帝都文化、洛阳景区文化的礼品、纪念品和地方名优特色产品。

  据了解,牡丹特产专卖场建成后,我市的牡丹系列产品不仅将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而且还将实行全市范围内的同品同价,有效遏制和杜绝不正当竞争。

  【扶持】

  创出品牌有重奖

  为支持牡丹特产专卖场的建设,《意见》提出将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专门资金,对牡丹特产专卖场进行奖补。

  一次性奖励:专卖场营业面积、经营产品符合要求,且连续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的,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经营补贴:对牡丹特产专卖场,市财政给予3年补助,补助标准以当年该专卖场产生的地方税收为上限,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

  贷款贴息: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对牡丹特产专卖场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并原则上贴息3年。

  名牌奖励:对牡丹特产专卖场经营的牡丹产品,凡被新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每件奖励10万元;凡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00万元。(

洛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