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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招商引资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0:14:23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招商引资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淮北市招商引资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招商引资“六个一”工作机制》,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关,提高工作效率,顺利推进招商项目投资进程及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招商引资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牛弩韬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露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军,副市长庄东飚、方宗泽任副组长,市招商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贾化斌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正海、刘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六个一”工作机制运行协调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一会准入制”。

  1. 各载体单位填写意向项目准入申请表,提供投资方及投资项目简介、项目平面图及效果图、投资协议(草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市招商局预审。

  2. 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会准入”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周一下午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副市长)召集会议负责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每半月召开一次评审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召集会议负责审核特大招商项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评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特事特办)。

  3. 联席会议评审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情况,项目环保情况,项目能评情况,项目用地要求,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以及对项目投资方的考察情况。

  4. 联席会议实行评审意见会签制度。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是单位分管负责人或行政许可科科长,对准入项目当场在《淮北市“一会准入”评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或行政审批专用章。

  5. 对准入项目,载体单位告知投资方,并与之签订格式文本投资协议书;各单位凭此《意见表》和国土局预申请资料,项目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二)“一次性告知制”。

  1.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载体单位各审批阶段所需准备的申报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涉及的审批窗口一次性告知所有减免收费明细。

  2. 载体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方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申请表,并准备行政审批相关材料。

  (三)“一站式审批制”。

  1. 项目经“一会准入”批准后,由投资方或载体单位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送告知单位初审。

  2. 市“六个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进行一会集中审批。各单位在《淮北市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视为预同意,有前置条件的部门凭《项目审批表》中前置单位的意见进行下一步操作;需会后办理的有关事宜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招商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及办事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宜。

  3. 行政审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协调、市效能办全程督查。

  (四)“一个窗口收费制”。

  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按照淮办发〔2007〕19号文件要求落实免缴事项;对其他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投资协议落实一个窗口收取其他应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一次性验收制”。

  1. 项目建成后,载体单位向市招商局提出验收申请;市招商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参与验收。

  2. 验收内容:主要依据投资协议,对固定资产投资(土建、设备等)、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工程质量及进度等主要指标进行验收。

  3. 验收结果:对履约项目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向载体单位反馈验收情况;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明确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

  (六)“一次性兑现制”。

  1. 经“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投资方根据验收报告和投资协议,对协议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和多层厂房等财政扶持内容,填写“一次性兑现申请表”,向市招商局提出兑现申请。

  2. 市招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委等部门,由以上单位提出财政扶持意见;财政扶持意见经市财政局复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3.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特事特办),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批,由市招商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受益财政兑现政策。

  4. 对协议涉及的税收奖励,待项目完成纳税年度后,根据协议约定的年限,经市招商局初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核实,市财政局复核后,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分年度兑现。

  5. “一事一议”项目的兑现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具体招商引资项目在各环节同时由引荐单位全程帮办、跟踪服务。

  三、附则

  (一)本办法所指的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

  (二)本办法所指的载体单位为市经济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新区、临涣工业园及市辖三区。濉溪县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三)本办法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招商引资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工作总流程

  2招商引资项目“一会准入制”工作流程

  3招商引资项目“一次性告知制”工作流程

  4招商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制”工作流程

  5招商引资项目“一个窗口收费制”工作流程

  6招商引资项目“一次性验收制”+工作流程

  7招商引资项目“一次性兑现制”工作流程

  8招商引资项目“一会准入”评审意见表

  9招商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会审表

主办单位:淮北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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