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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台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23 10:20:31

  贵州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的对台工作。

  贵州省台办设秘书处、宣传处、联络处、交流处、经济处等职能处,下属台胞服务中心。(传真:0851-85823120)

  秘书处负责机关人事、干部工作;机关文书管理和档案工作;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全办的目标管理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电话:0851-85895313)

  宣传处负责全省对台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群众进行涉台政策和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管理黔台两地新闻交流工作;负责台湾记者来黔采访的接待工作及省内记者赴台采访、交流事宜;编辑有关对台刊物。(电话:0851-85812003)

  联络处负责对台有关政党和团体等联络工作,承担台湾重要团组和人士来访等接待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的突发事件和来黔台胞涉及治安的政策协调工作;负责台胞的捐赠工作;在台老兵死亡后遗产的处理;台胞台属信访接待工作。(电话:0851-85813427)

  交流处负责协调和管理黔台间的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电话;0851-85892043)

  经济处负责做好对台资企业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经济纠纷;协调和管理黔台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事宜。(电话:0851-85892042)

主办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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