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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2009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06 08:14:55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控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主导产品销售不畅,企业库存积压、资金紧缺、亏损严重,许多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出台扶持政策、加强运行调控,努力促进工业经济止跌回稳。1-10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272.5亿元,同比下降8.8%;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94.6亿元,同比下降18.4%。预计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345—350亿元,同比下降2%,完成工业总产值860—900亿元,同比下降8%。主要采取了七项措施。

一是出台政策,全力保增长。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由委领导带队先后深入中钢、楼东等钢铁、焦化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具体困难,制定帮扶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096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工业企业克服困难保增长促稳定的若干意见》(吕政发〔200919号),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止跌回稳。二是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和预测预警。完善了主要产品日报、旬报制度,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及存在问题,为领导、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从下半年开始,逐月分析改为半月分析,编印《吕梁经济运行》12期、《吕梁经济运行半月动态》5期。三是加强停产、半停产企业的监控。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对企业开工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四是加强主导产品价格运行情况监控。密切跟踪煤炭、焦炭、钢铁等主导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分析预测,共编印《产品价格快报》12期。五是召开全市保企业保增长及运行调度会议。 及时掌握我市13个县市区的经济运行走势,对全市工业经济保增长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导我市工业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六是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根据国务院三项行动、省政府专项整治要求和市政府安排部署,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吕梁市经委、国资委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八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方案》、《吕梁市经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吕梁市经委工业企业防汛工作预案》。在离石世纪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七是积极争取省经济运行专项调节资金支持,有4户企业获得贴息或补助支持。

(二)推进产业调整振兴

推进产业调整振兴是实现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2009年,我委根据国家和省调整振兴规划,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煤炭、焦化、冶金、电力、装备制造、新型煤化工、新材料和食品工业八大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送审稿已提交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审定。

(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2009年,我市确定工业转型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14个,总投资384亿元,全部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33亿元。截至10月底,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36个,设备安装29个,基础设施建设21个,五通一平5个,前期准备13个,未开工10个。

在推动项目建设中,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建立工业经济项目库。经过调查摸底、汇总分析,选择288个项目编入全市2009年工业重点推进项目库,总投资2573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78个,总投资745亿元;新开工项目55个,总投资834亿元;前期项目55个,总投资994亿元。二是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将我市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以县市区汇总,及时报送省经信委。各县市区确定了项目报送负责人和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开展行业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工信部及省经信委通知精神,对电力、装备制造、新材料、钢铁、汽车等行业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四是积极帮助企业融资。组织部分企业参加由省经信委主办的“全省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技术改造项目金融推介会”,向金融部门推介我市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10个,总投资327亿元,需银行贷款173亿元,目前落实贷款16亿元。

(四)节能工作可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2009,省下达我市节能目标是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6%。全市目标是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6%,力争下降6%;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1-9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925.9万吨标煤,同比下降19.7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61吨标煤,同比下降10.22%。预计全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主要抓了五方面工作。

1、开展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出台了《吕梁市2009年节能工作要点》,将节能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配合省经信委完成我市6户国家千家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除交口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停产外,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2户企业为超额完成,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中阳钢铁有限公司、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3户企业为完成。制订了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对各县市区、市节能领导组成员单位、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考核。交城、文水等10个县市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岚县、方山、临县3个县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16户双百企业中,离柳焦煤集团化肥厂因破产改制未予考核。其余15户企业中,山西焦煤华晋焦煤有限公司为超额完成等次,交城县华鑫煤炭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为完成等次,山西文通盐桥复合肥有限公司为基本完成等次,吕梁光华冶金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未完成。

2、推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一是建立了吕梁市2009年节能项目库。择优遴选了50个项目上报省经信委,9个项目参加了省节能项目评审。二是组织省定千家企业申报了2009-2010年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其中99个项目被列入《2009年、2010年全省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推进计划》。组织企业参加节能改造项目银企洽谈会,离柳焦煤集团等4户企业与晋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议融资4.9亿元。三是配合省经信委对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2008年第二批8个节能项目进行了评审,签订了《项目责任书》,下达了资金计划。对市财政资金支持的9个节能项目,签订了《项目责任书》。四是搞好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配合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山西分公司和山西中天紫星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200720089户企业的10个节能项目进行节能量审核,结果已上报省经信委。

3、加强节能执法监察。一是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监察。出台了《关于加强2009年节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牵头组织统计、质监等单位,对153户企业进行节能监察。配合省节能监察总队对汾酒集团进行现场监察,完善了内部能源管理机制。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级经委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方面的职责,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委托节能监察支队履行节能执法职能。经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以吕政告〔20096号《关于公布调整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公告市节能监察支队为委托执法主体。根据公告精神,我委出台了《关于委托吕梁市节能监察支队行使节能行政执法权的通知》,完善了节能执法体系。

4、积极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市节能评估能源审计中心承担了6个煤炭企业改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山西福龙水泥有限公司节能评估报告已获得省经信委批复。

5、抓好节能宣传培训。一是组织各县市区经贸(经济)局和省定千家企业能源管理人员146人参加了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班。二是组织46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了山西省节能减排论坛。三是组织企业参加了全省企业节电技术讲座。四是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

(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推进

焦化行业,已按计划淘汰11户企业的11座高炉,淘汰产能326万吨。钢铁行业,我市计划淘汰3户企业、5座高炉。截至目前,文水海威一座拆除,另两座关停;兴县蔚汾铁厂、岚县源远铁厂炼铁高炉已关停,上述5座高炉将于12月底按标准拆除。水泥行业,目标是淘汰2户企业60万吨水泥产能。文水县新星水泥有限公司已按标准拆除,山西楼桥水泥有限公司所列设备已停产,预计12月底前可完全拆除。电力行业,临县电厂3×6MW发电机组已按要求拆除,4.3万千瓦/12台小火电机组已关停。拆除费用、补偿资金和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已按有关政策要求下拨。

(六)继续加强行业管理

焦化工业,一是对辖区煤炭经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68户企业通过。二是为33户焦炭企业换发焦炭经营许可证,为258户煤炭企业办理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三是指导省焦化项目分类处置名单中拟保留项目办理手续。截至10月底,山西亚太、交城华鑫等14个项目办理了确认保留手续。四是抓好焦化行业准入。根据工信部《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组织交城亚太、离石大土河等8户企业进行焦化行业准入申报,企业名单已在工信部网上公示,待现场核查后,纳入准入公告。此前,我市已有12户焦化企业获得准入。

冶金行业,一是实行重点项目月调度制度,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建成项目投产达效。二是召开铸造行业项目建设推进会,推进项目建设。重点做好岚县三鑫产品打入美国市场的协调工作。三是推进冶金产业装备水平提高,积极推进中钢2×1080m3高炉建设和手续完善工作,目前一座高炉投产,另一座已建成。

电力行业,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加强电力调度,引导企业错峰、避峰用电,完成“两会”、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标准,发电指标向高效节能的大机组和承担城市冬季供暖的机组倾斜,组织发电企业安全稳定发电。完成交城红塔等3户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甄别界定,上报省经信委。对全市范围内220KV 110KV35KV变电站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网安全渡汛。指导监督热电联产企业保障城市供热。

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完成供电量60.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9%。其中工业用电43.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预计到12月底,累计可完成供电量73亿千瓦时,与去年持平;全市最大网供负荷为125万千瓦,最低为60万千瓦。

二是加强电源建设。按照煤电一体化发展路径,建设大型坑口电站和煤矸石、瓦斯发电项目,推进山西国际电力华光发电有限公司柳林电厂三期矸石发电项目等19个电源项目建设。山西国锦煤电一期矸石发电、文水金地矸石热电项目、山西文峰焦化科技有限公司煤矸石电厂3个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报请国家发改委核准;山西孝义新阳煤矸石热电厂、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电厂、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等15个项目正办理前期准备工作;山西柳林联盛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一期发电项目力争明年开工建设。

三是推进电网建设。中阳武家庄、临县林家坪、石楼、兴县奥家湾4110KV变电站已投运。孝义大孝堡220KV输变电工程和文水吕家山、文水东庄2110KV输变电工程,将于12月底投运。交城夏家营、交口桃红坡、离石、柳林4220KV输变电工程和交城城西、汾阳城中、柳林刘家山3110KV变电站,预计2010年投运。吕梁北500KV输变电工程,可研已通过,预计2010年开工,2011年建成。离石上安110KV输变电工程,处于选址阶段。

煤化工行业,一是围绕“肥、醇、苯、炔、油”五条主线,推进焦化副产品集中加工利用,向高端化、精细化、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以交城宏特为基础的百万吨级煤焦油深加工基地建设、孝义天浩3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示范项目完善提升以及离石大土河、汾阳东辉、柳林福龙等3个焦炉煤气制甲醇在建项目投产达效。目前,交城宏特4万吨/年苯酐、10万吨/年针状焦已投产,汾阳东辉、柳林福龙两个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已投料试车,离石大土河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设备安装已进尾声。二是加强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全市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监控化学品会议,并就国际核查接待的工作程序、注意事项、接待经验等有关内容进行培训。

建材行业,一是推动项目建设。扶持山西大土河煤焦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厂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实施项目申报和建设,引导山西星源水泥有限公司、山西福龙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高标号水泥、特种水泥。二是加强基金征收。全市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06486万元,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70989万元。预计年底可完成省定任务。三是完成化验室年度检查工作。在省建材行业办组织的年度监督检查中,我市38户水泥企业化验室通过验收。

(七)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和工业园区建设

1、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一是编制创新项目计划。经过企业申报、县市推荐、市经委审查,向省经信委上报了9个创新项目。二是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下发了《关于申报200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联合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认定6个市级技术中心。三是组织并参加省技术改造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并推荐我市13户企业为省技术改造协会理事单位。四是建成市级技术改造评审专家库,共选聘31名行业专家,对我市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行业发展进行指导。

2、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推进交城夏家营生态工业园区完善产业链条,积极申报山西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八)企业改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重点推进市化肥厂、丝织印染厂、第四纺织机械厂改制工作。我委会同劳动、国土、工会等相关部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及土地评估等办法。并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组,驻厂处理改制相关事宜。

吕梁市化肥厂的资产审计评估、职工安置费用测算等工作已完成。经审计,企业资产总额8592.91万元(不包括土地)(其中:固定资产7925.85万元,流动资产677.06万元),负债总额31985.33万元,净资产总额-23392.42万元。其中,纳入破产资产7804.59万元;被剥离资产788.32万元。职工安置费用5682万元。

为整体推动丝织印染厂、第四纺织机械厂改制工作,工作组制定了《整体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拟采取“双退出”(即国有资本和职工国有身份双退出模式,实行人员分离,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已进入尾声,方案和草案已提请市政府会议讨论,后续工作正有序进行。

(九)产权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9年,我委产权管理工作坚持以市属国有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以产权制度建设为重点,开展产权登记,加强产权管理。

一是开展产权登记工作,维护出资人权益。按照省国资委安排,对全市有关县市(文水、孝义等)和市属部分监管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新办理产权登记6户。其中:占有登记3户,变更登记3户,注销登记无。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96户企业(市级49户,县级47户)办理产权登记。其中:占有登记87户,变动登记9户,注销登记无(其中:在占有产权登记中,所监管企业一级企业13户,二级企业7户;在变动产权登记中,所监管企业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0户)。

二是做好对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接管监交工作。我委和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班子一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关于整体接管榆林市榆阳区沙炭湾煤矿的工作方案》、《关于整体接管山西中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中吕铁、中吕车队)的工作方案》、《关于整体接管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接管原则、接管范围、接管要求,并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对移接交双方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确保资料完整、真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目前除中吕焦化有限公司接管监交工作尚在进行外,其余几户企业已整体接管。

(根据吕梁市经济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整理)

吕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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