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贵州要闻

贵州高院出台《意见》 支持和保障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30 18:21:32

中新网贵州新闻10月30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30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支持和保障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支持和保障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职责使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贵州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能动司法,主动融入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进程,切实找准和精准对接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服务保障贵安新区做强经济、开放、生态、城市四大功能,经过全面调研和科学论证,制定了《意见》,于10月30日正式发布。

《意见》立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紧扣贵安新区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生态文明示范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一极一高地两示范”四大定位,为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十九条,主要体现“坚持能动司法,支持和保障贵州新区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和保障贵安新区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支持和保障贵安新区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突出民生司法保障,支持和保障贵安新区打造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等内容和特点。

《意见》提出,依法服务贵安新区重点产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电池及材料生产、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审理与数据有关的各类纠纷案件,支持贵安新区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区核心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在贵安新区建立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化纠纷解决方式;健全司法与企业互动机制,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争取和支持在贵安新区设立贵阳知识产权法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保护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困境企业。依法防范和化解贵安新区债务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意见》提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拓展诉讼服务功能,推进诉讼服务集约集成,打造“贵人服务”司法品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完善。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诚信行政,助推行政机关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探索建立涉外商事案件归口集中办理机制,探索简易涉外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探索建立跨境在线审判机制,提升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质效。加强贵安新区涉外企业诉讼指导和风险指引,妥善化解各类涉外商事纠纷案件。

《意见》提出,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筑牢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安全司法保护屏障。探索符合贵安新区生态功能定位的环境资源审判新路径,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专家库,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贵安模式”。探索惩罚性赔偿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案件中的适用。深化红枫湖流域区域司法协作和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大对贵安樱花园、云漫湖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生态环境保护。立足贵安新区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要求,探索完善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体系。

《意见》提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执行涉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保交楼”等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新产业工人等权益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贵安新区涉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人才引进领域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支持创新型人才干事创业。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维护贵安新区金融安全。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支持和服务贵安新区“放管服”改革,支持建立贵安新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和重点项目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依法妥善审理贵安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纠纷,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征用征收等纠纷案件,有力保障贵安新区城乡协调发展。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违章搭建等行为,维护贵安新区土地使用安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表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各内设机构与贵阳法院对口联系、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全力服务保障贵安新区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发展能级、创新活力、竞争实力,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

据介绍,贵阳法院将通过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大局、紧扣主责主业、聚焦司法为民、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等举措抓好落实《意见》。(完)

主办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