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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駰

发布时间:2012-12-17 09:10:19

  裴駰,字龙驹,裴松之之子。南北朝时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官至南中郎参军。博学多才,主要著作为《史记集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史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史学受封普遍重视,史注随之盛行。继裴松之以补充史料为主注释《三国志》,创新完善了史注的内容和形式后,又出现了以荟萃众说为特点的集解、集注形式。裴駰的《史记集解》是代表之作。 

  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问世后,为之作注者历代有之。最早注《史记》的是东汉延笃。发展到隋唐,巳多达20来家。而流传至今的,主要有3家,即裴駰《史记集解》80卷、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各30卷。3家之中各有特色又互为补充,成为受人称道的好注本。 

  裴駰称赏司马迁,认为他确实是“命世之宏才”,能够广博地涉猎,贯穿经传,驰骋古今,纂成数千年的通史,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是值得尊敬的,又《史记》“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堪称一家之言。但是,他经过考校,认为此书也“时有纰谬”,“甚多疏略,或有抵牾”,有时“文句不同,有多有少,莫辩其实,而世之惑者,定彼从此,是非相贸,真伪舛杂。”于是,他决心为《史记》作新注。 

  当时,《史记》注本已有多种,经比较,他选择晋宋之际学者徐广的《史记音义》做基础,然后博采九经、诸子、诸史和汉晋人的《史记》注说成果作集注,称自己的注释为“集解”。他所集解的工作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并收诸说。裴駰认为徐广的《音义》“具列异同,兼述训解。粗有发明,而殊恨省略”。于是他广泛地吸取了前人对《史记》有关诸书的研究成果,如贾逵、服虔、杜预给《左传》作的注,如淳、张晏给《汉书》作的注,韦昭给《国语》作的注,凡是能补益《史记》的,全都抄入。抄写中,首先引出作者,注明出处,然后将引文准确详细地录出,注意首尾完整、史实连贯,表现出一丝不苟的科学严谨态度,不仅准确地注释说明了原文,方便了阅读,而且为后人校勘辑佚旧籍,提供了大量的佐证,从而使注文具备了较高的史料价值。 

  第二,未详则阙。裴注与原文的关系,—般是谨守着“注不破经”的汉儒旧例,只管随文作注,不对原文提出怀疑。他之所以提出“未详则阙,弗敢億说”的原则,是认为“人心不同,闻见异辞”。自己“愧非晋臣之多闻,子产之博物”,不敢以“妄言末学,芜秽旧史”去评论解释积德多学的司马迁及其《史记》因此在文义可疑之处,往往并列数家之说,以全其“集解”之意。即使在“疏略抵牾”之处,也往往“依违不悉辩”。有时,对原文出现的明显错误,裴注也只是稍作变通,客观地引出他说,而自己不作决断。 

  对所引注文,也基本取“未详则阙”的原则,他举例说:“《汉书音义》称‘臣瓒’,莫知民姓,今直云‘瓒曰’。又都无姓名者,但云‘汉书音义’。”这里显然是一种“依违不悉辩”的处理办法。 

  第三,删浮取实。阙疑者虽可防止望文生义,主观臆断的弊病,但有拘谨之嫌,裴駰并不一味死守,而是以科学考证做为前提的。他往往是对前人所注之文句异同,悉心考订辨正,“删其浮辞,取其要实”。能下判断的,则以己意断之,用“駰案”标明。 

  对《史记》正文出现的谬误,间或也作正面订正。对正文的纠正及对注文的删取,其苦心在于对《史记》起裨补作用。他将这种作用比喻成“慧星之继朝阳,飞土之集华岳”。 

  第四,补充史料。裴駰对《史记》的裨补还表现在对原文的史料补充上。即补充大量的历史、地理、典章制度等史料,扩大注释范围,充实注释内容。在传统的训诂注音之外,又继承发展了其父裴松之补充史料的特点,形成《史记》注释的新传统。唐代司马贞之《索隐》,张守节之《正义》又继承了《集解》的这一新传统,形成了《三家注》的特色,实际上是唐以前史籍注释的综合性总结。裴駰之开启之功,不容忽视。 

  裴駰在我国史注历史上,是继裴松之之后,又一位做出重大贡献的史家。唐代著名史学评论家刘知几称他“开导后学,发明先义,古今传授,是曰儒宗”。承认了他在史注上的宗师地位。

运城市台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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