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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盐务稽核分所

发布时间:2012-12-18 08:55:27

  1900年8月,帝国主义八国联军打进北京。第二年,清政府同这八个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条约中的一项规定,清政府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九亿八千多万两,以海关税、常关锐和盐税作担保。这样,运城盐池的盐税也以担保的形式,抵押给帝国主义了。 

  1913年,袁世凯又签订了《善后借款合同》,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借款2500万英磅,再次经盐税收入作抵押。根据这些不平等的条约、合同,在北京设立了盐务稽核总所,各产盐地设立了盐务稽核分所,作为代替中国征收盐税,还本付息的机构。实质上,它是帝国主义剥削中国人民的工具,也是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标志。 

  1913年6月,河东盐务稽核分所成立,第一任经理是王克均,协助为英国人柏理德。当时征得运城阜巷吕家大院落几座,作为办事处。后来,将旧厅楼折除,改建成两幢西式木质小楼房,分别为经理和协助的住所。还在楼北建木平房一座,作为办公厅。这就是今天运城宾馆最早的两幢西式楼房的来历,也是帝国主义掠夺河东财富和压榨中国人民的历史见证。 

  在河东盐务稽核分所任职的处籍协理,先后有美国的季理义、英国的纽伦、挪威的柏克等。这些帝国主义的吸血鬼,每月拿着1170块银元的高薪,住着楼房,吃得肠饱肚满,带着洋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名为协理,实际上操纵着盐税大权。 

  帝国主义国家掠夺盐池是从提高税率入手的。1912年,销售山西盐每坦(合127市斤)征税1.566元,到1936年,即增加为5.177元。靠着提高税率,帝国主义掠夺中国大量财富,1928年,盐税就高达638万元。稽核分所征收的盐税,大部分交给五国银行团。仅1914年1919年6年中,盐池税收总额为1852万元,其中就将1758万元,交给了五国银行团,占总税额的94.9%。 

  1927年,国民政府下令撤销盐务稽核分所,因帝国主义反对而收回成命。1937年,"河东盐务稽核分所"与"河东盐运使公署"合并,成立"河东盐务管理局",由稽核分所的经理蔡国器、协理柏克,分别担任正、副局长。实际上取消了盐运使,从行政到盐务进一步为帝国主义国家所控制。 

  1938年3月,日本侵略者占领运城,通过河东盐务管理局,宣布盐池实行"军管"。日本侵略者洗劫了产盐设备,掠走了存放的19万吨食盐,还增另盐税,征用工业用盐和军用盐,掠去硝板十几万吨,以解决侵略战争之急需。 

运城市台办供稿

主办单位:运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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