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中国是文明古国。”这“文明”,不是起于三皇时代,也不是起于尧帝时代,而是从舜帝时代启始的。
不错,在舜帝之前,有构木为巢的有巢氏,他使人民离开穴居野处,以避洪水猛兽,有了比较安全的居住之所;有钻木取火的遂人氏,他使人民不再茹毛饮血,开始用火,进入熟食时代;有教民畋渔牧畜的伏羲氏,他使人民扩大了生命营养的来源,从此不再和凶禽猛兽争食;有教民制造耒耜农具的神农氏,他使人民学会使用器具耕作,开创了务农的先河。这些开天辟地造福人民的人物,无疑都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精英,没有他们,我们的民族就无从发展,历史就难以向前推进。但是,他们的创造,也只限于某一领域的奇特贡献,也都还是在人类野蛮时代框架内的活动,距离社会文明,仍然相差甚远甚远。
轩辕黄帝征战蚩尤,消灭了威胁我们民族生存的恶类,从此我们民族才得以沿着历史的轨迹向前拓进,休养生息,繁衍壮大。轩辕黄帝是我们民族的缔造者,只因为有了他,这才有我们炎黄子孙的繁荣昌盛。但认祖追宗是一回事,确定社会文明的性质是另一回事,轩辕黄帝的历史奉献无论怎样丰硕宏伟,还不能说那就到达了社会文明。
即就是被历代誉为“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的尧帝,他的仁政,他的道德,他的人格,足以永垂千秋万代,他使我们民族摆脱野蛮时代,现出文明社会的曙光。然而,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两把尺子来衡量,此一时期还没有进入到文明境界。
就历史的进程而言,舜帝处于承前启后的时段。他之前,那些民族的神圣人物所作出的辉煌业绩,可以说无一不是为了脱离野蛮时代、为我民族进入文明社会创造条件。而舜帝的活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划时代的里程碑。他全面铺开了步人文明社会之路,奠定了中华民族文明的基石。从舜帝时期开始,历经四千余年,直至今天,我们国家在政体、经济、人伦、道德、教化、礼乐诸方面,就其总体而言,无一不是从这一源头上发展拓新的。《史记•五帝本纪》有言:“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这是最确切的定评。
舜帝作为“五帝”的最后一帝,这时“国家”的概念虽然尚未形成,但舜帝已经在尧帝实施仁政的基础上,创建与完善了一整套政治体系,除了建立军队与修筑城郭这两项构成国家基本条件未实现外,其他如赏罚制度、任用官员、发展经济、安定民生、实施教化等方面,不但是达到了作为国家体制应有的规模,而且都带有典范性质的,成为后世千朝万代所遵循的楷模。
尧、舜时代,任用官员,没有科举考试制度,凭的是当政者的礼贤下士,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舜由一个普通百姓登上天子之位,正是尧苦心孤诣地长时期察访、考验、试用、然后禅让委以重任的。《孟子•滕文公章上》有言:“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可见尧也好,舜也好,都是以忧天下之心来竭尽全部心力物色人才的。
这种“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作法,这种由察访到考验再到试用与委任的任官过程,已经形成了制度,尧帝是这样做的,舜帝是这样做的,知人善任,官无虚设。
不过,由于历史进程的阶段不同,舜帝时对官员的任用,更注重量材使用,分工明确,职位的设置与人才的专业化相配套,这比尧帝时就进了一大步。当时洪水泛滥,人民不能安生,舜帝委任大禹治水,历时一十三年,终于疏导洪水注入江海,平息了水患。弃是长于研究百谷的,舜帝委任弃“后稷教民稼穑”,就在我们河东大地的稷王山上,教民如何播种五谷,然后在各地推广种植经验,农业生产由此进入新阶段。当着“蛮夷猾夏,寇贼奸轨”,社会秩序不稳定的时候,舜帝委任皋陶制定与掌管刑律,劝善惩恶,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就这样,舜帝任命了二十二位有专门才能的人担任不同的重要官职,方方面面的事也就都安排得井井有序。
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其一 舜帝所任命的官员,都是以其特长,专业任用,这样,就开了后世培养与使用专门人才之先例。其二,对任职官员,实行考绩制度,三年为期,有功者升赏,无能者黜罚。《史记•五帝本纪》:“三岁一考功,三考绌陟。”这一考绩制度,在舜帝之前是没有的;在舜帝之后,则成为历朝历代所遵循的不可或缺的定则。其三,为官择人,而不是为人择官,这一条,舜帝堪称万世楷模。为官择人,自然是选贤与能,唯才是举;为人择官,必定为那些缺德无才者大开侥幸之门,官风不期坏而自坏。
《宋史•庾炳之传》中有名言:“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可见赏罚制度是治理天下不可或缺的。奖善罚恶,这在尧、舜之前就有的。但那时的赏罚,特别是刑罚,还没有脱开野蛮时代的制约,没有量刑等差,任意性很强,说打就打,说杀就杀。尧帝时,重在施行仁政,以德感化,刑罚尚未形成制度。舜帝时,开始专设刑律机构,任命皋陶为狱官之长,即后世所谓的大理卿。同时制定“五刑”,按罪行轻重程度量刑执行。这“五刑”是:墨、劓、刖、宫、大辟。《孔子家语•好生》中孔子有言:“舜之为君也,其政好生而恶杀。”故虽设五刑,却在最大限度内用流放形式来代替。像当时的四凶族——浑沌、穷奇、梼杌、饕餮,处罚时,也都没有执行大辟,而是把他们流放到边远的四方,留条活路,让他们自新。五刑之外,另设三刑,即:刑事案中使用鞭笞,执教处使用戒尺,轻刑可用黄金来赎罪。这些刑法,为后来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作出了首创,在舜帝之后的几千年中,基本上没有脱出这个框架。所不同的,是后来对刑法的制定与执行,常有过分残酷的态势,而且有钱有势者即使犯死罪也可逍遥法外,而平民百姓却往往遭受无妄之祸。这和舜帝首创的刑律,无疑是相悖离的。
贯穿在舜帝惩处罪犯的刑法之中的,是他的仁慈之心,这从他使用流放的手段而尽可能不用大辟上可以见到。他用刑是非常严肃而慎重的,充分听取民意,作好查对核实,这方面,他和尧帝完全相同。据《资治通鉴•唐纪太宗贞观二年》载:“昔尧清问下民,故有苗之恶得以上闻;舜明四目,达四聪,故共、鲧、驩兜不能蔽也。”刑罚之下一无冤民,二无漏恶,这是尧、舜之所以成为尧、舜的圣明所在。再者,舜帝在升赏黜罚上的大公无私,是和他之前之后的圣君相一致的。《韩非子•说疑》有言:“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 以其害国、伤民、败法故也。”该升该贬,该赏该罚,不是以亲情私爱为转移,而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据,这才是古圣明君的本色。
舜帝在刑法上所开创的典范,对后世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左传•昭公五年》:“不赏私劳。不罚私怨”;《管子•任法》:“爱人不私赏,恶人不私罚”;《尉缭子•兵令》:“赏如日月,信如四时”;《六韬•文韬•赏罚》:“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唐•吴兢《贞观政要•择官》:“赏不遗疏远,罚不阿亲贵”;《宋史•苏轼传》:“赏罚不明,善恶无所劝沮”;等等。由此可见,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直至今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漫漫数千年,在赏罚制度的历史演进中,追根溯源,都能见出舜帝所确立的准则。
社会文明的标志,首先是在物质方面。能使人民生活有保障,在食货方面有积蓄,在创造财富方面有开拓,在社会生活方面有分工。舜帝时代,物质文明的程度当然无法与后世比,但比他之前,确乎也算得是划时代的了。农业在这时已经为“以农立国”奠定了基础,有农耕的工具,有播种百谷的经验,有粮食积贮,有固定的生产与生活的环境。围绕着农业生产,有山泽的保护与利用,有牧畜渔猎事业的开发,有手工业的分工制作,有“以有易无”的市场交易,有丝麻的纺织业,有洪水平息之后对水利的利用,也有可以用来赎罪的黄金。这一切,足以证明那时的人民生活已经从根本上摆脱了野蛮时代,进入了初期的文明社会。这是舜帝建立的史无前例的丰功伟绩,而此后物质文明的进化,无不是从这一基础上逐步演变的。
《孟子•滕文公章上》有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这是说,当着人民的生活得到安定之后,也即就是在物质文明初见成效之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赶上去。
舜帝任命契为司徒,专职实施教化。从此人民的习俗大为改观,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伦景象出现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见《孟子•滕文公章上》)。作为文明古国,作为礼义之邦,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从这里奠基的。此后儒学作为国教,不断强化传统文化,也无不是从这一源头上发扬光大的。
首创精神文明,是尧帝以身作则,率先做出的。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尧帝终究没来得及全面建设与推行。及至舜帝,这才在尧帝首创的基础上,使精神文明迅速形成一种社会风俗,并从政体分工上给以专职管理,这就把精神文明推向新的境界。
但舜帝时期实现社会文明,并不仅仅是由于政体方面的推动力量,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舜帝自身行为的带动。“孝为百行先”,就先从孝行说起。舜帝生活在一个典型恶劣的家庭环境中,“父顽、母嚣、弟象傲,皆欲杀舜”(见《史记•五帝本纪》)。父亲是瞎子,又且顽固不化;继母是个心地毒狠的泼妇,一心只宠着她的亲生小儿子象;弟弟叫象,狂傲顽劣,无所不为。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舜帝始终坚守孝道,敬重父母,友爱弟象,直至他接受尧帝的禅让,登上帝位,依然如故。《史记•五帝本纪》上说:“舜年二十以孝闻”,这是不含糊的。
对内能孝父母,对外必能泛爱众。有孝有爱,自能淳化风俗,社会文明之风盛,当是必然趋势。《史记•五帝本纪》载:“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之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这说是,他到了哪里,就把勤劳谦让的美德撒布到哪里,哪里的人们就受到感化。人们爱戴他,拥护他,以至到了热烈的程度。人们完全自觉自愿地追随着他,人数之多,一年就成村落,二年就成乡镇,三年就成都市。可见他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是何等之大!
有多厚实的道德,就有多强的感召力。关于这点,汉•刘安《淮南子•原道训》中有着十分透辟的论述:“昔舜耕于历山,期年,而田者争处墝埆,以封壤肥饶相让;钓于河滨,期年,而渔者争处湍濑,以曲隈深潭相予。当此之时,(舜)口不设言,手不指麾,执玄德于心,而化驰若神。使舜无其志,虽口辩而户说之,不能化一人。”
在甲骨文中,有这样一则记载:“戊午,卜宾贞,酒,求年于岳、河、舜。”这里的“戊午”:是戊午这一天。“卜宾贞”:宾是巫者;卜贞,是占卜;即巫者举行占卜。“酒”:是用酒作祭品。“求年”:是祈求丰年。向谁祈求丰年呢? 向“岳、河、舜”。这里的“岳”,是太行山岳;这里的“河”,是黄河;这里的“舜”,是舜帝。祈求农业丰收,向山神、河神和舜帝祈求,这是很有意思的。甲骨文作为一种文字符号,是商朝创造并使用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朝,人们已经把岳、河与舜并列为祭祀的偶像,可见舜帝地位的崇高,是贯穿古今的事,绝非限于一朝一代。或者只限于某一地域。
在中国,自古及今,漫漫数千年,在文化领域里,任诸子百家,各自争鸣,彼此非难,互相指斥,即使是作为国教的儒家的创始人孔老夫子,也难逃非孔、斥孔与批孔之厄运;但我们从来没有看到、听到对尧帝和舜帝有不敬之辞,这难道不是最最发人深思的吗!
(本文系运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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