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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台办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13-12-23 09:33:29

  忻州市台办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的部署和任务;研究拟定全市对台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并指导对台经贸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对台文化、教育、科技、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管理对台宣传工作。制定全市对台宣传计划;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对台宣传工作;负责组稿和稿件的审核;管理指导台湾记者来忻采访,管理忻州市和台湾新闻交流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教育。

  (七)负责对台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台办及有关部门开展对台联络工作;协助省台办做好台湾山西同乡会的有关工作;管理台胞捐赠。

  (八)负责忻台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涉台民事纠纷。

  (九)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涉台工作。

  (十)负责全市台胞和台属的工作。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十一)协调处理涉台方面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涉台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对台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十四)了解、掌握和研究台湾局势与两岸关系发展动向,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台办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十五)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忻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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