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台办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公示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完成省、市委对台工作的部署和任务,研究拟订全市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
(四)管理、指导对台文化、教育、科技、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运台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接待服务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涉台民事纠纷。
(六)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涉台方针政策、涉台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七)负责在运台胞和台属的工作。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工作,指导其与台亲友通信,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八)了解掌握和研究台湾局势与两岸关系发展动向,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为上级台办提供参考。
(九)负责全市对台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十)协调处理涉台方面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十一)负责涉台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运城市台办为独立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单位:运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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