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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台办认真贯彻落实惠台“26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9-12-31 15:48:47

  张爱民

  自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营口市台办迅速行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26条措施”。

  “26条措施”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一脉相承,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和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将进一步帮助台资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实现更好发展,并继续为台湾同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环境。

  “26条措施”公布后,营口市台办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通过台商微信群进行宣传,把《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发送到台商微信群组织台商台胞学习,并为台商单独解答疑难问题。

  营口市台办给各市(县)区台办和市直相关单位下发《关于报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相关信息的通知》,并将“26条措施”一并下发,组织各市(县)区台办和市直有关单位学习,并在贯彻落实中依据要求逐条对照,将与之对应的工作情况以信息形式每月报送市台办。

  下一步,营口市对台工作系统将把贯彻落实“26条措施”同市台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新举措,为台湾企业和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继续为台湾同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环境,促进融合发展。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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