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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7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 禁止“账外账”代收代付交易金

发布时间:2024-04-10 17:30:58

湖南日报4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长沙市住建局等7部门,日前联合下发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规范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签订交易合同,准确填报房产、身份信息,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等情况并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做好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和网签、备案等工作。

通知明确,将存量房交易资金、佣金等纳入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监测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

针对个别经营主体故意降低申报成交价格,利用信息不对称低收高卖牟取高额利润、强制搭售服务或产品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全过程闭环监管,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机构备案和实名认证。住建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管理,依法对严重失信者实施信用惩戒。

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垄断经营、虚假宣传、阴阳合同、赚取差价、捆绑收费、偷逃税费以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公示从业信息等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改正、媒体曝光、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惩处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新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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