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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民经济概况

发布时间:2008-12-30 11:05:56

 

工业基本情况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黑龙江省发展成为以煤炭、石油、木材为重点的国家重要工业基地。全省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规模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有2500户,其中大中型企业589户。2001年同1952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了78倍,年均增长9.5%,累计向国家提供石油16.5亿吨,占全国产量的50.1%,向国家提供木材6.3亿立方米,占全国产量的40.3%;提供原煤20.5亿吨,占全国产量的8.3%,此外,还向国家提供占全国产量1/2以上的铁路货车和1/3以上的大重型机械和电站成套设备。

农业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土质肥沃,地势平坦,耕地连片,水源充足,具有发展农业生产的良好自然条件。全省耕地面积960.1万公顷,是全国耕地最多的省份,人均占有耕地7.7亩。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最多,103个大型国营农场拥有耕地206.8万公顷,占全省的21.5%,占全国国营农场的4.3%。黑龙江省是推行农业机械化较早、机械化作业水平较高的省份,至2001年底,全省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648.3万千瓦,平均每一农村劳动力1.8千瓦。粮食总产量2651.7万吨, 其中豆类产量537.5万吨。

黑龙江省2010年远景目标:

——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实现新的倍增,达到3,240亿元~3,660亿元,年均增长7.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690元~8,680元。

——产业结构实现高级化。三次产业的比重调整到11:50:39或10:50:40。

——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部分领域科学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34万人以内。

——人民生活达到九十年代初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文化、旅游、体育、娱乐设施完善,卫生保健体系健全。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预期是: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10%。其中,一、二、三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4%~5%、9%~10%、11%~12%。到200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0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率为30%。科技进步贡献率45%。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1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平方米,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

——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0.9:58.6:30.5,调整到8:58:34。加工产业和服务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五年累计增加城镇就业250万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大中城市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建成规范的全省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化水平达到58%,转移农业人口150万人。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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