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抚远县外经贸局
办理对象:从事货物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办理依据:1、《外贸法》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114号)
办理程序:填写《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登记表》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下载后提交,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申报材料:
1、填写《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6、法人省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联系电话:0454-2134229
备 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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