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厅审批的商务团组
审批对象:县处级及以下人员(不含县及县级市党政正职人员)组成的经贸团组(不含多次往返港澳团组)。
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出国任务审批单
打印填写《黑龙江省商务团组出国任务审批单》一式两份。“组团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署“同意”字样并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2、出国人员政审
提供由主管部门党务负责人签批,加盖党组印章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本厅人员免填)或派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政审印章的有效政审批件两份。地市所属人员须提供地市组织部门出具的《出国人员政治审查批件》两份。
3、邀请信
外方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中文翻译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照片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及小二寸照片三张(地市所属人员须另提供地市外办加盖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一套)。
二、本厅审核的商务团组
审核对象:副厅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县及县级市党政正职人员团组,“双跨”团组,赴境外常驻人员及办理因公多次往来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出国任务审批单
打印填写《黑龙江省出国任务审批单》一式三份。办理因公多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团组打印填写《黑龙江省赴港澳任务审批单》。“组团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署“同意”字样并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2、出国人员政审
副厅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和县及县级市党政正职人员所在单位报省政府请示文件一式两份(代政审)。
团组内其他成员提供由主管部门党务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党组印章的《出国人员审查表》两份或由派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政审印章的有效政审批件两份。地市所属人员须提供地市组织部门出具的《出国人员政治审查批件》两份。
3、邀请信
外方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中文翻译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双跨”团组
“双跨”团组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组团单位签发的《征求意见函》、《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任务通知书》(代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 审批(审核)程序流程
国际处收件,出国任务审查à主管厅长出国任务审批à人事处出国人员政治审查à主管厅长出国人员政治审批à国际处发件
四、报件
根据有关规定,组团单位必须指定专办员持证到省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办理出国审批(审核)手续。各单位专办员应对报送的出国团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报件时间及审批时限
1、工作日全天受理团组报件。
2、无特殊情况,每个团组需两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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