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盐业物流中心项目
3、项目主要内容:6000平方米仓储设施及信息传递配套设施
4、预计总投资:1325万元 其中:我方投资795万元,对方投资530万元
5、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6、项目建设规模:占地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
7、主要原料及保证情况:提高食盐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食盐流通秩序,以“万村千乡工程”建设为契机,点(食盐)带面(小商品),以现有的销售网络为基础,带动日常消费品的销售及类农副产品的收购,实现商品双向流通,降低农村商品的流通成本,切实让农牧区的百姓感受到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
8、市场需求预测: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优势企业建立的配送中心势在必行。我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20亿元,市场前景广阔。
9、优势分析:精河县精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902年,为自治区食盐生产的定点企业之一,注册资金226万元,年产各类优质食盐3万吨。下属精河县新疆盐业物流配送中心从事食盐销售,网络现已遍布全州各个乡镇团场、农牧区的各个村队,零售网点182个,同时配送一定数量的日用商品,具有成熟的网点建设经验和商品配送能力。
10、经济效益预测:通过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构建食盐流通网络体系,实现食盐分、装集中化、销售网络化、流通配送化、经营连锁化、管理信息化,人均食盐销量300吨以上。
11、投资回收期:5年 投资利润率:15%
12、项目合作方式:合作
13、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自筹资金已到位,市场建设土地已储备。
14、我方企业现有情况:作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配送中心,具有较强的实力,其销售网点遍布市县各乡镇场,已与多个区内外经销商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年以来,进一步整合全州盐业流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15、联系单位:精河盐化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909―5333859
传 真:0909―5333859
邮 编:833300
联系人:张俊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